可以在中国法院判决文书网上查询。也可以登录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
1、登录网址:wenshu.court.gov.cn
2、输入想要查询的关键字,例如当事人、代表律师等,然后点击搜索,会有重名的情况,所以筛选一下自己想要的企业名称
3、找到自己要查询的企业,点击进入,然后就可以看到相关的诉讼信息。
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正式开通运行。
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将实现破产案件全覆盖、利益主体全覆盖、法律流程全覆盖,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市场投资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在线司法服务。
该信息网由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互联网、企业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三部分组成。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互联网是按照案件流程全公开原则,对破产案件各类信息分级进行发布的互联网资讯平台。
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案件相关主体可以通过该网依法行使破产法规定相关权利,进行预约立案、申报债权、提交异议申请、参与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等线上活动。
企业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作为支持系统,以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不同法律职责为基础自动完成工作推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
1、登录浏览器。2、在搜索框内输入进行查询。3、在搜索框内输入你所要查询的姓名或按键。4、如果被起诉的话,法院要给你送达诉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1、企业司法涉诉信息可以在汇法风险预警网上面查到,如果不了解自己的合作方是否有相关的司法涉诉信息,可以在上面检索一下,这样就可以全方位的了解企业是否经营正常,还可以看企业是否经营异常,或者是否存有行政处罚历史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可以直接去法院立案大厅查询,这个是最简单和直接的方式,报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另外,在国家审判文书公开网,根据姓名,可以查到判决结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法律分析:案子被法院受立案了,通过输入自己的有效的身份证号+姓名+电话号码来可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3、第三条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应当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处理。
4、第四条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5、严禁以虚假立案或者其他非法方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案单位违规的账外资金但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以通知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处理。
6、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